近日,泸西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。分别是:
1.白水镇水利管理站站长戴庆荣公车私用的问题。2016年3月至6月,戴庆荣数次驾驶白水镇水利管理站的公务用车到泸西县中医院、白水镇德村老家办私事。存在将公车停放于泸西县城本人居住的润庐苑小区的情况。2017年10月11日,戴庆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2.金马镇石缸冲党总支委员、碧桃村党支部书记唐来福违规操办儿子“升学宴”的问题。 2017年8月21日,唐来福借儿子升学之机违规举办“升学宴”。2017年9月30日,唐来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违规收取的礼金1400元退还给相关人员。
3.中枢镇新寨村党总支书记田海云违规操办儿子婚宴的问题。2017年1月18日,田海云在为儿子办理婚宴过程中,实际操办桌数超出向组织申报的操办范围;且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15人礼金共计2300元。2017年11月18日,田海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违规收取的礼金2300元退还相关人员。